陳奭璁 2007/01/31
大約一年前,我在我的部落格開始使用Google AdSense廣告,我想試試看需要多久時間可拿到Google開出的100美元支票。
Google AdSense是個挺有趣的概念,它的用意就是讓在網路上提筆寫作的人-- 不管是自己的塗鴉,或是有系統的商業經營者 -- 都能有個營收來源。加入AdSense後,它會自己根據你寫作的內容來提供廣告,若有讀者點了這些廣告,Google就跟你拆帳這筆廣告費用。
根據Google的規定,超過100美元它就會寄出支票給你。
一年過去了,我還沒收到;不過,我看到這期的數位時代週刊,台灣已經有人以這個方式,每月拿到為數不小的酬勞。
Google的這個共享概念,在上週發生「三王一后」鬥嘴落淚事件後,便一直在我腦裡出現對照組。三王一后表面上談的都是關心市場傾不傾斜,網友是不是最大的問題,但背後大體是與龐大的網路廣告定價能力有關。
以Yahoo(結合無名小站)這個集結台灣最大的網路社群入口而言,Yahoo的鄒開蓮雖然說得冠冕堂皇,「網友最大」云云。但對於一個使用過Google的用戶來說,我總感覺網友其實是被擺在最底層的地位:網友每天在Yahoo的部落格、知識家、拍賣等貢獻大量內容與人氣,但Yahoo在大賺其錢之餘,似乎從沒聽過有什麼方式來回饋廣大的網友。
Google不僅在它自己的Blogger運用這種廣告獲益共享的概念,後來推出的Google Video也是如此,網友若上傳的影片,可選擇免費播送,或者收費播送,並跟Google拆帳。
最近被Google 併購的影片共享網站YouTube本週也宣布會採用拆帳方式來回饋網友。果然十分有Google的分享精神。
對照之下,三王一后 的口水之爭,似乎顯得十分私心自用。
喔對了,我稍微統計了一下,一年來,我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大概20來篇文章,目前累積的Adsense稿費是10美元,折合台幣,大概可以找家不錯的餐廳喝個下午茶犒賞自己。
附記:
今天起,一直到2/5日,編輯部有一組菁英要展開年度全島趴趴走之旅,未來一週,你可以在網站上看到他們環台的每一天日記,以及科技與生活結合的體驗。
Mario與Kok是去年這個概念的先行者,今年又加入了Matilda與A姊。這真是個驚奇的組合,我戲稱之為編輯部的Fantastic Four,因為他們除了專業之外,都各有人格特質上的特異功能。若你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你可等著看CNET Life的趴趴走專題。
最重要的,若各位有幸在路上碰到這組人馬,請別客氣,把他們攔下來,讓「你」也成為這次報導的一部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