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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今天的CNET是不是哪裡不同?

陳奭璁  2007/11/26

CNET今天正式改頭換面了,若你找不到你要的頻道,以下是兩個主要的改變:

若你是要進來看科技新聞,但發現找不到了,請直接連到這裡:www.zdnet.com.tw

若你找不到原來想看的企業應用文章,也請前往這裡:www.zdnet.com.tw

有讀者最近最近在我們的留言區留言詢問:「CNET跟ZDNET到底有什麼不同啊?兩邊東西好像都一樣啊?現在又多了一個科技瘋?」

可能不少讀者都有這樣的疑惑。

CNET過去幾年來一直都是走企業IT的路線,報導的範圍泰半不脫伺服器、資安技術、應用、網路通訊等企業軟體、硬體內容。

大約兩年半前,楊士範(Mario)開始接手耕耘一個很小的頻道,它的內容不再以企業IT為主,而是以消費產品測試為主,諸如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之類的,也就是後來的CNET Life。這個頻道經營得相當有聲有色,流量成長驚人,顯示這方面內容相當受到讀者支持。

CNET在同一個品牌內兼容企業IT與消費產品評比兩種截然不同的內容,一度曾讓部分讀者感覺很「精神分裂」。曾有讀者留言抱怨,為何在一個以企業IT為主的頻道,會出現很低階的消費產品測試?且文字用語也全然不同?

這樣的精神分裂不僅出現在讀者身上,也同樣發生在編輯或業務身上,到底CNET是要走哪個方向呢?

幾經多次內部討論後,我們在一年前開始規劃把企業IT讀者群跟一般消費讀者作個區隔,同時也參照整個CNET Networks在全球的品牌定位,讓黃色的CNET代表消費品牌,而藍色的ZDNET則定位為企業IT族群品牌。

我們在今年三月已經作了點小小更動,讓CNET首頁的內容重點放在消費產品資訊與測試評比報告上;五月份,全新的ZDNET Beta亮相。

歷經半年後的今天,我們決定讓整個CNET的內容作個完整的區隔,也就是您目前看到的全新CNET首頁:它是個完全消費產品走向的網站,CNET的技術編輯們會以最專業的測試提供您在個人科技產品採購上的建議。

至於「科技瘋」呢?基本上你可把它當作CNET的私房部落格來看待,這樣就行了,許多全球與本地的一手產品情報都可在這裡看得到。你也可閱讀一下CNET主編Mario日前寫的文章:Crave科技瘋上線囉

誠然如同一開始那位讀者所觀察到的,CNET與ZDNET目前看起來似乎差異還不大,但這只是暫時現象而已,未來,兩個品牌的屬性與讀者區隔會越來越明顯。

但更重要的是,未來這兩個品牌的發展,很大一部份還是取決於讀者-- 您 -- 的共同參與。您的每一則留言,我們都會看,也歡迎讀者繼續給予留言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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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匿名 於 2008/02/27 06:52 回應






  • 歹勢~ (很害羞)


    剛忘了說...






    剛分享的文章是跟 "九把刀事件" 有關的....


    ===============================


    順便再分享一篇


    朱學恆對於關於道德投票的解釋:
    連結



    PS:個人覺得還是有其爭議之處啦,不過還是給您做做參考摟 : )
  • 17.恩 於 2008/02/27 06:35 回應




  • 非討戰
    純文章分享


    ============================================

    全文
    知識份子的典型
    連結

    =============================================

    摘錄:



    ....


    現在的社會裡,卻充滿了無數利用自己的知識,去掠奪知識比他們低的「知識份子」。

    他們可能是用盡種種說詞說服你總統沒貪污(或只要愛台灣就是好總統)的名嘴,同樣也是語氣沈重地告訴你擁有全世界最鉅額的黨產單純是歷史產物而非貪婪。
    連小孩子都開始使用政治的語言,模稜兩可一句話就可以說清處的事實。


    ...


    ...現在的知識份子,非常熟捻滔滔不絕一套非常精緻的論述,這套論述不只乍聽之下是對的,更可怕的是,有些連深思之後也會覺得是對的。
    但這套論述的使用性,往往是跟這些知識份子「想要達到的目的」密切相關。

    而這個目的,往往都是有利於知識份子的。




    不懂?你打開電視,只要看那些刻意忽略關鍵事實的名嘴,如何營造出公正客觀的大無畏說詞,去進行實際上異常偏頗的指責,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這一陣子看了很多關於第十屆台北文學獎社涉嫌抄襲的討論,仔細觀察的話,你會知道這同時是一場文化精英的論述戰爭。



    這中間有一個說起來有趣、實則非常可怕的「特色」,就是「誰的立場越客觀、越超然,就越接近公正」。
    這樣的「客觀論述」其實正是知識份子最常玩耍的說服把戲。



    我引述蓋亞編輯(是的,她就是跟事件有利害關係的我的直屬編輯,但我不會因為她跟我有利害相關,就故意不引述她的話保持表面上的客觀)在她部落格裡說的話:

    多少回應事件的文章看下來,有多少人不敢坦白自己的立場,講得大公無私,其實是偷渡了個人喜惡、價值觀,甚至利益關係、仇怨情結(所以我說,苦主的仇家也真不少啊),就說些「以大欺小」之類的狗屁話語。錯的就是錯的,偷的就是偷的,並不因為你偷的是富人就不叫偷,並不因為偷你的是未成年人就非要原諒他不可。

    (全文見 連結



    這些知識份子會搬出法律條文告訴你逐句相同才叫抄襲,於是這個不叫。他對你提出的道德質疑不會給予理會,只會叫你尋法律途徑解決對大家都公平。

    這些知識份子會搬出一本叫卡夫卡的蛻變,告訴你恐懼炸彈跟它很像、所以大家都是向卡夫卡致敬而沒有誰是原創的問題------就是賭你不會真得跑去看一下卡夫卡的蛻變。

    評審跟主辦單位會一直強調創意的模仿不是抄襲(這完全不是我的重點),但他永遠不會告訴你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著劇情架構的起承轉合、敘述手法、呈現創意的形式是不是同樣存在著高度的模仿。




    不是裝作立場超然,講出來的話就比較擲地有聲。




    所謂的公正,更不是兩邊都講一句好話,然後各損一句批評,接著各給雙方一句行為指導跟語氣和善的建議,才叫公正。

    那算什麼狗屎公正?





    如果你心中肚明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就不是這種假惺惺的公正法。




    很多人會連珠砲說出一串他們之所以不喜歡陳水扁的原因,但說穿了,他們就只是不喜歡陳水扁罷了,陳水扁做什麼都惹你厭。個人情感上的喜好導致很多後天才生出來的「說法」。同理,對很多嚷著要馬英九跑去AIT申請綠卡失效證明的人來說,如果馬英九真的沒有綠卡,他們也不會服輸地蓋馬英九一票。

    很多事,個人喜好就是事實。




    這裡有很多人挺我,也許是出自大家喜歡我。



    新店高中挺新店高中,好像也不需要真正的理由。

    都這麼單純直接的話,雖然也點可悲(大家挺來挺去就好了),但至少有點直截了當的可愛。




    比起來,我最厭惡的還是假惺惺地捅人一刀的假超然、假客觀。




    今天,就算發生的事件不屬於法律上定義的抄襲(非常嚴苛),最低程度也是不道德的改寫、不具原創性的改寫、過度模仿原創故事架構的衍生再創作。是的,罪名可以隨你高興、斤斤計較的定義而改變,但事件的本質呢?

    論述能力強的人,藉著說法的超然客觀隱藏住他們的惡意,去掠奪你對許多事務的自我判斷能力。他越是表現得客觀,面面俱到,你點的頭就越多。

    請問,正義有可能是面面俱到的嗎?





    正義,註定是要有人承受痛苦的。

    ------所以我們也強調的寬容。這份寬容,就是吳念真心中的知識份子典型了。





    有時候,你要說公正是一種心證,也對。

    假設我們明明知道一個人殺了人,證據卻呈現不足,只好把他當庭釋放。

    是,你會說這就是法律的可貴。

    但心知肚明發生了什麼事的你即使不說出口,看待這個人的眼神也會改變。

    法律畢竟不是良心,遠遠不是。而是一種「處理方式」。





    知識份子永遠不缺高超的處理方式,缺的都是良心。





    當你知道什麼是對的時候,不顧社會觀感的壓力,勇敢地捍衛它,這是另一種我很憧憬的知識份子典型。老實說現在的我根本辦不到。




    我只是有限度地去追尋屬於我的正義。我心知肚明不是每個人都相信我說的話。我也會氣餒。我也在意別人對我的誤解。


    我也會用「我被傷害了」這麼娘砲的字眼。









    強獸人朱學恆跟我不一樣。

    只見過兩次面的他,在這件事上的出手完全震懾住了我。

    他就是這一類型的知識份子。朱學恆很有力量,也相信自己做的事是對的。

    有個網友說:「朱大一向樂於被捲進各種事件中,以發表自己的真知宅見。」很大程度說明了朱學恆在正義上的霸氣。還是該說他臉皮厚。

    朱學恆在網路上舉辦的「道德投票」
    連結 空前的極具爭議性,讓他飽受冷言冷語的挑戰,但他一副鐵錚錚的無動於衷,卻也帶給我很大的啟發。




    是啊,為什麼不相信每個人都有真知灼見的判斷力呢?為什麼這麼簡單的道德議題,這個世界上就只有五個人可以決定呢(而且還不願意決定兩次)?




    朱學恆說:「我相信群眾智慧,我相信維基百科雖然不正確,但會持續往正確邁進。也許大英百科的編輯說它是公共廁所,但我相信它是一個使用者會自行打掃的公共廁所。我不相信權威,除非我檢證過他的話,因而認同他的理念。 但他下一次說話的時候,我還會重新檢證一次。」



    ------有人可以把這段話再說一次、然後說得更好的嗎?(ㄟ……那個陳同學要不要試試看)





    除了靠夭,我從未花時間說服過朱學恆相信我,因為我知道他只要看了兩篇文章就知道這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也許朱學恆不完全認同我對這件事的處理方法、甚至反對我表露出的情感,但只要他了解事情的本質,他身為另一種「我憧憬卻辦不到」的知識份子典型的特質就會引爆他的摩門特。


    我當然很樂意朱學恆在這個議題上的發聲,他媽的樂意之至,完全就是一種快樂------就當我害他也可以。




    最後,我當然也是個知識份子,我的寫作也當然有著很堅定的目的性。

    是的,我的文章除了陳述我的想法外,當然也希望可以說服看文章的每個人。

    但我就是賭你們感受得到:「靠!這個傢伙是認真的!」

    就跟我的人生一樣。




    不管我的寫作還是人生,這些積極的目的性經常被檢驗,我在部落格裡大怒拍桌,立刻就會有人贓我一頂鼓吹集體暴力的帽子,我說一句我害怕長江七號太注重特效立刻就有人發飆請我注意我的影響力(靠,擔心一下是會死喔!我承認最後看了狂哭,這樣有沒有統統抵回來了!)。很多人誤以為我是慈眉善目的李家同,但醒醒!我是個會在海邊脫褲子玩海參的九把刀!





    我說的話,我的論述,你們也得想一想。




    要培養自己的觀點,要培養自己的正義感,要擁有自己的價值,不要輕易屈服在任何一個知識份子的論述底下,不要學會油腔滑調沒睪丸的假客觀。有時不屬於理性的情緒很重要,因為它直接告訴了你很多事實,有時它叫良心,有時它叫心虛。



    年輕的各位,你們也都是知識份子,在某個不遠的未來,你們在各方面充實了自己,豐富了提出論述、提出觀點的能力,也即將擁有影響力。

    你們說的話、做的事會他媽的影響另一個人的人生。

    但這些都比不上知識份子的良心。


    當你有天在面對錯誤時,能立即擁有道歉的勇氣,恭喜你------

    你已成為我心中典型的知識份子!





  • 16.耐綸 於 2008/02/26 22:47 回應
  • 陳先生

    我對我的咄咄逼人向您道歉

    請您播空看完這篇文章

    我想這才是我真正想表達的

    無奈我文筆不好

    連結
  • 15.joseph 於 2008/02/26 08:58 回應
  • dear 耐綸,

    我的意見已經表達過了,其他,您可繼續參考funp上的各種言論囉。有不同意見是好的,但最終還是得看評審或法官啊。
  • 14.耐綸 於 2008/02/26 00:36 回應
  • 陳先生

    您真的看過語言跟顛倒了?

    九把刀跟陳同學的網誌和內容您也確實閱讀過了?
  • 13.joseph 於 2008/02/25 09:14 回應
  • to 耐綸:

    1. 關於丹布朗被告抄襲,法官那句名言其實很容易找,google一下就知道,po給你看囉:

    "Ideas and general literary themes themselves are unprotectible under the copyright law," Daniels said.

    連結

    2. plagiarism 跟 copyright infringement 兩個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您可再自行 google 看看。

    3. 兩篇我都看了。就這樣。


    to:網友

    1. 我可能會比他處理得更爛

    2. 目前我知道的「事實」是五位文學評審認為沒問題。

    因此在朱大po出投票後,我是比較同情高中生的,畢竟事件曝光後,兩方情況混沌,受益最大的還是九把刀,書可以賣得更多啊,且今天他不又po出他跟柴智平在電視上的錄影?這種事情持續延燒,日後他再回頭看,他會發現他應該感謝這個高中生的。

  • 12.網友 於 2008/02/24 05:35 回應
  • 您好,關於您投稿頻果日報九把刀的那篇文章

    您的論點我都同意!!!!

    但....是否是 "太抓小辨子" 了呢??

    我想知道的是
    1.假如您是九把刀,您會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純討論)
    2.就個人私人私下情感觀點而言,您同情哪方較多?



    以下是我整理比較的兩方爭論處..


    *非九把刀那方錯的(或說..有爭議的):
    1.陳生文章"確定"有"結構性模仿",但陳生.."連此項都不承認"(有道德瑕疵,但還不到犯法程度)
    2.祖母主動投報紙(是否也是種集體暴力?..個人覺得殺傷力比網路號昭大)
    3.頻果日報報錯九把刀"要控告"(本人沒要控告)
    4.文學獎讓模仿架構的文章(像到連 "梗" 都一樣)得獎,是否有偏離 文學獎"鼓勵原創性"的初忠
    5.學校"無條件力挺"(只問立場,不問是非?..至少是沒鼓勵到追真相..那這樣,是否有盡到教育的真正目的..辨別是非真相?)
    6.評審不願再招開第二次會議(是否是怕..信用破場?)



    *九把刀錯的:
    1.不該在blog上"情緒表達的太直接",而影響到讓網友發生"自發性的"評斷性抨擊
    (但九把刀事後,有呼籲大家別再攻擊了)
    ...

    想不到了
    (網友們幫我想想吧)

  • 11.耐綸 於 2008/02/23 17:23 回應
  • 還有一個

    該文
    舉例來說,前兩年紅遍全球的《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一書作者丹布朗(
    Dan Brown)也曾兩度被控抄襲、剽竊他人作品。


    丹布朗沒有被告...根據英國法律 抄襲罪被告的不是作者
    而是出版社要負責 因為出版社沒有做到審視該作品是否抄襲、剽竊他人作品
    所以被告方是出版社公司 丹布朗僅是以證人的身分出席
    當然該案如果被告成立的話 出版社會另外跟丹布朗求償
    換句話說 如果這套邏輯搬來台灣的話 今天要負責的人除了陳同學還有誰..??

    該文
    因為法官認為「概念雷同,或全書主題相似並不在著作權的保護範圍內。」....

    我沒有找到法官說過這句話 或是在任何報章雜誌上看到這句話
    我只有在國外的報紙跟相關評論上看到法官他說..........
    該案的控告方 "選擇性"的拿出兩者接近的概念跟事實來提出告訴
    (看出來了嗎?這敗訴的地方 在於選擇性 也就是說這兩本書絕大部分都不一樣的....)


    該文
    極可能是犯了「抄襲概念」(plagiarism)的
    道德瑕疵,尚不到侵犯九把刀著作權(copyright infringement)的地步。

    My God???
    丹布朗那件案子國外是怎麼稱呼的??
    'Da Vinci Code' Plagiarism Lawsuit........
    抄襲就是Plagiarism而伴隨而來的就是著作權侵犯.....


    請您做好功課在寫文章

    謝謝
  • 10.耐綸 於 2008/02/23 16:01 回應
  • 想請大大回答一下幾個問題

    您在今天發表的文章九把刀裡面最後一段

    "原本在部落格還認為「報導得還算公平」,但後來發現情況不對,
    開始自認為是受害者,在部落格上殺氣騰騰地使用「2008年第一場戰鬥」、「逆流的眼淚
    」、「這個標題我看了就感到噁心」、「你是哪裡有毛病?」這類極端憤怒的情緒字眼,
    判定對方必然抄襲無疑,激發網友同仇敵愾去一個高中生部落格作評斷性抨擊,這若不算
    以大欺小,也算是另一種形式地將「集體暴力」加諸在一個至少經五位文學評審認定沒抄
    襲的無辜者身上,不是嗎?"

    我想請問您,真的看過部落格裡面的文章了嗎?


    2008年第一場戰鬥-->九把刀用來描述自己的心路歷程與交待事件發展
    逆流的眼淚--->九刀描寫自己為何難過
    這個標題我看了就感到噁心--->這是針對媒體
    你是那裡有毛病---->這更誇張,原網誌是"蘋果日報,你是那裡有毛病"
    也是針對媒體,這位總編不知為何刻意把前面的蘋果日報去掉
    是想塑造九把刀很沒風度對年輕人叫囂的形象?

    而九把刀釋出善意的文就刻意忽略裝沒看到?
    "那個女孩流著眼淚"
    "我決定隻身赴會"
    "深呼吸,努力抱持手中的一盞善意"

    這些文都在同一個主題下,我不相信該總編大人沒看到
    為何這些部分都不提呢?

    身為媒體總編,你的求真精神,被嗜血本性完全淹沒了嗎?
    在我看來,這篇文章只是在操弄仇恨,刻意打壓名人(而且是用十分粗暴的方法)

    以上
  • 9.joseph 於 2007/12/14 12:36 回應
  • To: Blueshine

    感謝留言與建議。

    一個頁面裡廣告太多的問題,我們會留意一下。

    驗證碼方面,只要字母對就ok,大小寫沒差喔。

    To: freesamael

    感謝建議,目前兩邊都有互通的連結了。

    字體方面我們會看看怎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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