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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雜感1--好設計,不是廠商說了算

CNET Life/mario  2007/01/11

許多廠商喜歡強調自己產品的設計有多好,外型有多酷、多炫。另外一個常見的方式則是拿IF、GMark、RedDot等設計獎來加持。但就我個人而言,我總覺得,一個好的設計,不是廠商、媒體或任何一個評審說了算。

CES 2007Macworld 2007強碰,有許多有趣的產品在這個禮拜一一現身,而最受注目的,應該就是Apple的iPhone

iPhone已經繪聲繪影講了好些年,每年蘋果的發表會,iPhone八卦就會跑出來一次。其實從Jobs 介紹iPhone keynote中開頭所說,「我已經期待了兩年多」,就可以知道iPhone八卦從一開始就不是空穴來風,只是等到了今年才現身,是否會讓它的吸引力下降呢?

從Jobs說出Mobile phone device時,現場的歡呼聲來看(甚至有人起立振臂高呼),我覺得沒有。

當然蘋果從果凍iMac、檯燈iMac G4最後來到iPod nano夾子iPod shuffle之後,已經沒有人會懷疑蘋果產品的魅力,甚至即便iPhone真的長得如Jobs開玩笑秀出的iPod+舊式撥號盤,我想也會有人買。

這是蘋果過往累積的品牌形象和魅力使然,並非iPod+撥號盤這玩意兒真的很酷。不過從Jobs之後正式demo iPhone的一些功能之後,我想iPhone的確無愧於一台掛著蘋果logo的產品。

什麼才是Smartphone?

我們說過很多次,Smartphone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之前我們在資訊月智慧手機採購指南中勉強給了一個定義,就是不管是何種作業系統,如果能夠讓使用者如同電腦一樣自行安裝第三方軟體,就可以歸類為智慧型手機。

而Jobs幫對手下定義卻比較狹窄,就是Phone + Email + Internet,並沒有提到第三方軟體的事情,而從之後的Demo來看,雖然核心是Mac OS X,理論上應該原來在Mac OS X上執行的軟體,也應該很容易移植到iPhone上,但他也沒有說是否可以裝第三方軟體。

先不管實際上iPhone是否真的很好用,但Jobs對於Smartphone的冷嘲熱諷卻是一針見血。現在的Smartphone其實並沒有那麼Smart。

這句話直把現在市面上的智慧手機一網打盡。從Motorola Q、Palm Treo、Samsung BlackJack到Nokia E62,從Windows Mobile、PalmOS到Symbian,熱門產品和其代表的作業系統無一倖免。

或許Jobs這句話有點偏頗,但就我個人而言卻頗為認同。Smartphone要怎樣才稱得上smart?如何定義Smartphone?我覺得都不重要,重點在於以一個包含電話、隨身播放器和PIM管理的手持產品而言,怎樣使用才是最簡單而且直覺。

兩個關鍵:直接觸控,用iTunes同步。實際上,這也是iPod之所以成功的原因:Click Wheel(觸控轉盤)和iTunes。

直覺簡單,說起來很容易,實際上卻是所有科技產品最難的部份。這涉及到人機介面,並牽扯到心理學層面。因為你的直覺,不等於我的直覺,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都有自我的使用習慣,設計者必須要找出使用者直覺的最大公約數,然後根基於此設計出整套操作介面。

觸控,是直覺;透過已經設計好、而且賣翻的音樂裝置的同步軟體來同步,是簡化。

觸控是直覺的最大公約數,之後Jobs所有demo的功能,則是根基於此延伸出來的東西,很酷,而且同樣直覺。

You had me at pinching

我相信當Jobs剛秀出那個擁有所謂「Giant Screen」的iPhone時,應該有不少會有所失望。可是當他開始Demo iPod操作,捲軸、橫向螢幕直接切到Cover Flow之後,全場應該又沸騰了起來。

iPhone捨棄了之前用慣的轉盤,省下空間放更大的螢幕,然後把操作變成手指觸控捲軸,類似之前Creative ZenZen Neeon的操作法,只是沒有實體捲軸,看起來實在很酷。

Jobs說他同事對於他的Demo的反應是:You had me at Scrolling,但我直到看到Jobs用兩根手指類似捏的動作來放大縮小照片的時候,我才真的投降了。這個技術我們在關鍵報告中看到阿湯哥用更炫的方式來呈現,但那畢竟是電影特效,和你現實看到真的能夠在手機上這樣搞的震撼還是不同的。

KOK在寫iPhone專題的時候和我一起看到這段Demo,兩個人在電腦前面大呼小叫。不管這是否為買來的技術,但真實看到一個如此帶有科幻意味的操作,實在很過癮。

好設計,使用者說了算

不管你喜不喜歡iPhone,但Jobs提出的一些概念卻是我們常念茲在茲的。觸控筆?為什麼不用更直覺的手指。不信你可以看看你周圍擁有PDA手機或PDA的朋友,他們會隨時拿出觸控筆,還是直接試圖用手點。

電話的殺手級應用?就是打電話啊。放大縮小為什麼要點指令?手機橫轉不是本來就應該要自動將螢幕轉向?

酷、炫,並不代表它就是好產品,我在這邊講的在好聽,Jobs在台上秀的再炫,如果賣不好,還是有可能會砸了蘋果的招牌。

我們測試過的產品幾年下來也是好幾百台,所謂的有質感,不會是廠商說得算,不會是我們說得算,而是當產品拿出來,使用者會說「哇」,而不是「呃」。

真正好的設計,同樣不會是廠商說得算,不會是我們或任何一家媒體說得算,我更不覺得哪一個設計獎可以說了算,而是當使用者用過之後,會覺得好用、舒服,喜歡。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習慣,每個人心目中好的設計可能不盡相同,媒體或是評審所謂的專業,並不見得就能夠符合大部分的喜好,最後真正能夠決定什麼是有質感、好設計的好產品,其實只有市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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