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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讓終端消費者能獲得良好的使用者體驗,這一點是我所關心的,而最近我發現專利似乎跟這件事情也息息相關。專利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在科技業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你在路上隨便抓一個人來問他有沒有聽過 "專利" 這兩個字,十之八九都應該聽過。但是今天我想要談的不是專利的重要性 (因為你我都知道這件事情很重要),而是專利對於產品設計上面的影響,以及適切性。我對智慧財產的態度在我之前的文章 "老子云:「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中已經表露無疑。我的觀點就是支持開放 (Open)。
回應(2) 2008/04/12 14:54

社群網路使用模型(Community Network User Model, 簡稱CNUM),一般人說到社群網路,可能會想到 facebook、myspace..等等,不過在這裡我想把社群網路做得更廣泛的定義,只要是一個以電腦為基礎的電子網路能夠提供遠距離的社群資訊和服務給屬於這個社群中的人們,就算是社群網路,所以像是我之前介紹的K-net,是屬於原住民的社群網路,大家可能擁有國中同學的班版,或是高中同學的討論版,這也是屬於另一種型式的社群網路。
2008/04/12 14:43

年 (2007 年) 的 4/14 號,Google 發出消息,將以 31.8 億的美金併購廣告公司 DoubleClick,這個併購案延宕了將近一年,終於在今天美國時間 3/11 通過歐盟的審核以及調查,正式獲得 European Commission (歐盟執行委員會) 的同意。
2008/04/12 14:35

由於數位內容和軟體複製容易,讓數位內容和軟體產業無法像實體產品的產業一樣,直接向消費者收費,新的商業模式 (business model) 急待發明!然而在發明新的商業模式之前,讓我們先看看目前既有的數位內容和軟體產業的商業模式,也就是「廣告」。如果用之前分析這個問題的方式,把物品和金錢的交易,分別用藍色和黃色的箭頭表示,那麼廣告的商業模式,就可以用上面這一張圖來表示了。
2008/04/12 14:22

前一陣子在新聞上看到不少有關於 Cloud Computing (雲端運算) 的報導,不過看看台灣的報導似乎都不是相當深入或是明確,於是我興起了寫這一篇文章的念頭。
回應(6) 2008/02/15 18:32

「未來不再是我們從前所熟知的樣子 (The future ain’t what it used to be.)」。這句話是出自紐約洋基隊 1950 年代的當家捕手 Yogi Berra,我特別喜歡。因為在科技業從來沒有熟悉的未來,大部分的時候我們都是在濃霧中摸索前進。
2008/02/11 19:48

上禮拜六我在新聞網站上看到了一則相當令人驚訝與興奮的新聞:「Google打算要在台灣設立Global Data Center」!
回應(5) 2008/02/04 11:42

曾經讀過一個哲學假設,稱作「桶中之腦」(Brain in a vat)。這個假設是這樣的,人類的腦究竟在作些什麼呢?其實就像 CPU 一樣,單純地接受外界訊息 input 而進行決策,也許這處理的過程是複雜了點,但本質上就是如此。
回應(2) 2008/01/30 10:10

這個消息恐怕會讓很多人失望,華爾街日報 (Wall Street Journal) 的老大梅鐸昨天決定,將維持網站收費訂閱的機制,暫時不全面開放網站上的內容免費給使用者瀏覽.
回應(2) 2008/01/28 07:50

似乎8年前 Napster 成立以來,就爲音樂產業打開了不一樣的新世界,然而這樣子的新世界似乎不是唱片公司所願意擁抱的。他們拒絕擁抱新的產業模式,他們沒發現產業模式改變了,他們依然想掌控所有的內容物。
2008/01/24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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