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一,澳洲法庭裁決P2P 軟體讓用戶得以侵犯音樂版權,要求Kazaa必須修改軟體以降低侵權機率。
澳洲聯邦法院Murray Wilcox法官做出了有利於唱片公司的裁決。唱片公司起訴書中指出,Kazaa 被用來大規模侵犯版權。唱片公司還起訴了美國的Altnet。
Wilcox還裁定,Sharman Networks、LEF Interactive、Sharman 執行長、Altnet暨Brilliant老闆必須支付唱片公司90% 的法律費用。
但是,Wilcox也駁回了唱片公司的部分主張,例如Kazaa 社群違犯了澳洲的《商業常規法案》,共謀參與了盜版行為,Kazaa 經理人也參與了盜版活動。
Wilcox指出,如果軟體發展商能夠滿足下面二個條件之一,Kazaa 網路就仍然可以運行。
第一,當前版本的軟體中需要包含有「非選擇性的關鍵字過濾技術」,並向現有的用戶施加最大壓力使他們升級到包含有這種技術的新版軟體;第二,Altnet名為TopSearch 的搜尋軟體只局限於提供不侵犯版權的作品。
唱片公司起訴稱,Sharman 和Altnet共謀吸引大量的用戶利用Kazaa 侵犯音樂版權,並利用在Kazaa 軟體中發佈的廣告獲取經濟利益。
Sharman 為自己辯解說,它無法過濾與Kazaa 軟體中的版權音樂。Sharman 的律師在庭審中辯護說,Sharman 從來都沒有認可版權侵犯行為。
據Sharman 表示,Kazaa 會向用戶發出有關版權的通知,P2P 網路的分散性使得對用戶的控制和監管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庭審中,Sharman 還請來了一些學術界人士做證:由於用戶能夠很快地破解,過濾技術在阻止用戶盜版方面幾乎沒有任何用途。
這些學術界人士在作證時還指出,像Kazaa 這樣的P2P 軟體有大量的非盜版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