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新社控告Google,指稱Google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在新聞網站上使用其圖片、新聞標題和新聞內容。
據法新社在上週四的起訴書中要求Google需賠償至少1750萬美元,同時也要求法院禁止Google的新聞站點顯示其圖片、新聞標題和引言。
法新社向訂戶提供內容,但其內容不免費向公眾開放。「Google新聞」從網路上收集圖片和新聞內容,並在網站上進行發佈,供用戶免費瀏覽。
法新社在起訴書中表示,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被告連續、故意複製並公開在其"Google新聞"網站上顯示法新社的圖片、標題和新聞導語。
法新社稱,它已經向Google告知使用其版權內容是非法的,並要求Google不再侵犯其版權。
法新社在起訴書中聲稱,Google沒有理睬它的要求,截止遞交起訴書為止仍然繼續其侵權行為。(陳奭璁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