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 | 登入 | RSS Feeds
ZDNet | Taiwan.CNET.com |

廣告:
Google圖書館計畫 三方公開論戰
友善列印 | 轉寄朋友 | 加入HEMiDEMi網路書籤 | 加入funP | 加入Google書籤 | 加入Yahoo!奇摩分享書籤 | 留下回應
    
CNET新聞專區:NYTimes授權文章 by Edward Wyatt 2005/11/21 13:25:52

假如出版商、作者與Google在數位圖書館構想上能夠形成共識,那似乎是:資訊未必要免費提供,重點在於讓使用者容易找得到。

上周四(17日)晚間,出版業者、作家與這家搜尋引擎公司的代表就Google把圖書館藏書數位化的計畫展開辯論,談到資訊該如何搜尋以及利益由誰分享時,三方的歧見仍深。但這也不令人意外,因為此事已鬧上聯邦法庭。

出版商與作家指控,Google的「書籍搜尋」(Book Search)計畫(昔稱「Google Print」)侵權。使用者輸入關鍵字,即可在浩如煙海的藏書中檢索資料,儘管使用者只看得到寥寥幾行與關鍵字相關的內文,但Google計劃把三座大學圖書館有版權的藏書全面數位化,出版商與作者認為Google這麼做未經他們同意,涉嫌侵犯著作權法。

這場辯論屬於「紐約公共圖書館現場實況」(Live From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節目的一部分,讓三方首度有機會在公開場合各自表述立場。

美國出版商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法律與政府事務部副總裁Allan Adler說,Google打造Book Search服務的主要目的,只是促銷自家的搜尋引擎服務,也是Google今年估計上看50億美元營收的主要來源。

Adler說:「我們現在談論的,講明了就是著作權問題。如果他們要用別人有價值的內容和智慧財產達到促銷目的,那麼應該先徵詢別人同意。如果營收沒有他們的份,至少他們有准駁權。」

Google則堅稱,非得掃瞄整部書的內容,搜尋引擎才能提供使用者想要找的資料。搜尋結果只顯示三到五行的內文,Google認為尚在著作權法許可的「合理使用」範圍之內。

Google法律總顧問David Drummond說,Google的服務讓使用者檢索存放在圖書館內的藏書,這些書很多都已絕版,書店買不到,若非透過數位化提供使用者搜尋,大多數潛在的讀者根本不會發現有這些書。

Adler和作家公會(Authors Guild)會長Nick Taylor則尖銳地批評Google唯利是圖。「現在談論的其實是控制問題,」Taylor說:「以利他主義的名義,盜用不屬於他們所有的資料,不論目的多麼高尚、美好,這種手段仍只是商業行為。」

Drummond則回應:「所謂凡是商業用途就不算合理使用,這種觀點是錯的。」

出版商協會的Adler另指出,儘管目前Google拷貝資料的用途只有一種,但出版商和作者怎麼知道Google將來會不會有別的打算。他警告,如果任由Google肆無忌憚地朝這種方向做下去,著作權所有人未來將沒有辦法制止別人也起而效尤,屆時恐怕會讓作家和出版商蒙受更嚴重的財務損失。

Drummond說:「我想,那意味我們對著作權法的信心將蕩然無存。」

但對於出版商及作者聲稱的「損失」,史丹福法學院教授兼該校網際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創辦人Lawrence Lessig有不同的觀點。他認為,出版商和唱片公司是有差別的,後者在控告網際網路公司侵權的訴訟官司中,有能力舉證證明,自己的確因為音樂遭到非法拷貝和分享而蒙受損失。

Lessig教授說:「你想做的,是從目前分文未取的銷售額中,分得一杯羹。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參與分配(Google所創造的)價值,而不是保護自己因為這種新技術所造成的損失。

Adler說,Google自稱搜尋計畫多多少少會提高書的銷售量,這種說法充其量只是揣測之辭。

他說:「民眾用Google的搜尋引擎查詢,找到與書有關的參考資料,他們有可能掏腰包買書,但同樣也可能到此地(指公共圖書館)來查閱參考資料。」

對於Adler的說法,代表Google發言的Drummond的回應是:「天哪!」(唐慧文)

加入我的圖書館 訂閱關鍵字
加入網路書籤> 加入HEMiDEMi網路書籤 | 加入funP | 加入Google書籤 | 加入Yahoo!奇摩分享書籤 |
友善列印 | 轉寄朋友


icn_balloon_154x48 對本則報導有任何意見或看法嗎?歡迎留言


留下你的意見
會員 * 帳號:
* 密碼:
  1. 欄位可選填,若全不填,則顯示為「匿名」。
  2. 不支援html語法
非會員 姓名:
E-Mail:
Blog:
  重新載入驗證碼
* 驗證碼: 記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