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 3草案可自FSF網站下載,內含對這次修訂的說明以及網路評論部分。麻省理工學院(MIT)本周將舉行會議討論GPL的修訂事宜。
這是FSF過去15年來首度修改GPL。這一回,該基金會打算接受社會人士以及自由軟體與開放原始碼軟體社群的建議。這15年來,GPL已從程式設計人員為滿足學術研究求知欲而建立的組織,壯大成軟體領域中的一大柱石。
GPL規範不計其數的開原碼計畫,包括Linux核心(kernel)、Samba檔案伺服軟體和MySQL資料庫。波士頓律師事務所Bromberg & Sunstein智慧財產權律師Tom Carey說:「GPL極為重要。在軟體界執業的律師,大多都已熟讀GPL,已把其中的精華背得滾瓜爛熟。」
GPL修正提案可望包括以下的改變:
• 訂定若干條款,以確定數位權管理的機制不至於減損軟體自由;
• 明確賦予專利權給任何重新散布GPL規範軟體的人士;
• 訂定報報復條款,倘若任何組織對GPL軟體提出專利侵權訴訟,即禁止該組織使用私自修改的GPL軟體。
• 增訂新條件,界定著作權所有人如何在GPL軟體中加入額外的授權條件,例如訂定更嚴格的專利報復條款。
評論新的專利條款修訂條文時,Aberdeen Group分析師Stacey Quandt說:「GPL 3比以前改善。」但她預料此議題可能引發激辯。而且,GPL 3草案「對什麼是構成衍生作品的條件不大明確」,但這卻是描述某程式修改版本的中心概念。
FSF希望能在2007年1月15日前敲定正式的GPL 3,但截止日期仍訂在2007年3月。第二個公共討論草案計劃在6月間發布,接下來可能在10月間發布第三版的草案。
受GPL規範的軟體普遍用於科技界。但目前使用中的開原碼授權種類繁多,例如昇陽公司(Sun Microsystems)就推廣自創的社群開發與散布授權(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作為GPL之外的另一種選擇。(唐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