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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官司,Google打輸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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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T新聞專區:Elinor Mills 2006/06/29 13:20:06

法國法院28日確認,下級法院對於Google侵犯時尚品牌Louis Vuitton(簡稱LV)商標之判決有效。LV表示,Google出售其商標之搜尋關鍵字廣告予其競爭者。

LV的公關公司表示,巴黎上訴法院已下令Google及其法國子公子,為偽造商標、不公平競爭和誤導式廣告等行為,賠償30萬歐元(約37.6萬美元)。

判決書指出,法國境內可登入的所有Google網站廣告,均不得再使用LV的商標,且該公司必須負擔LV的訴訟費用,約7.5萬歐元,並在四本新聞性雜誌和一個網站上,刊登判決結果。

Google的代表以聲明表示:「這是舊版AdWords引發的官司—目前已無這類問題。我們有既定的商標政策,防止侵犯到他人的註冊商標,我們也不允許民眾利用AdWords替仿冒商品打廣告。無論如何,今天的宣判並未引發任何新的爭議。」

巴黎地方法院在2005年2月判決Google敗訴,並下令該公司賠償LV 20萬歐元。LV係於2004年初控告Google。就在判決不久前,另一個法國法院才下令Google不得使用歐洲飯店與度假村連鎖Le Meridien Hotels and Resorts商標,啟動搜尋關鍵字廣告。

Google在美國老家也是官司纏身。今年稍早,發薪日貸款(payday loan)商Check ‘n Go的母公司,向俄亥俄州聯邦法院控告Google允許其他同業購買該公司商標的搜尋關鍵字廣告。

Google在去年9月與汽車保險商Geico就同類案件達成和解,目前仍面臨American Blind和Wallpaper Factory提出的訴訟。(陳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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