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三,據參加歐盟資料觀察機構會議的一名人士表示,他們將額外花費數月時間,來決定Google或其他Web搜尋引擎是否觸犯歐盟隱私法律。
歐盟資料管理機構今年早些時候表示,Google可能觸犯歐盟的隱私法律,並於6月份將調查擴大到其他搜尋引擎。
在所謂的Article 29 Committee舉行會議後,這名官員於本週三表示,「我們已經致函Google,通報我們將繼續進行調查,而且調查不僅局限於Google。我們將在2008年年初作出全面的判斷,其中包括它們可以保存資料的時間。」
當用戶進行搜尋時,Google會收集用戶的興趣等資料,而且這些資料可能會被廣告客戶等第三方所使用。但Google表示,它從來沒有將用戶資料轉交給第三方。
Google在6月份致函歐盟資料觀察機構稱,計畫將保存用戶資料的時間縮短到1年半。Google在3月份曾表示,保存用戶資料的時間是18-24個月。


